用人单位可以随便解除与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吗?
更新时间:2010-04-06 10:47:06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金融单位的劳务工.我是2002年3月开始在我的用工单位开始上班的,在2008年我的单位分营的时候,把我分在了新成立了公司里.原单位要求我们与其签了一份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声明书.然后新的分营出来的公司找了一家劳务派遣单位与我签定了一份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现在在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新的公司又要我们同其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做什么?如果用工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我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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