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
更新时间:2010-04-04 16:17:5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奶奶家儿子就我爸爸自己,6个姑姑,奶奶在我们家生活了近十年,姑姑们孝敬老人这方面做的很不好,逢年过节几乎很少来看望老人,我们家的生活条件也不太好,奶奶也吃不到太多的好吃的,去年去三姑家串门摔坏了腰,然后把奶奶接回来调养一段时间好些了,生活上自己能走能动,后来过了年一段时间被大姑接去他家时奶奶就生活不能自理了,腿摔坏了,送回我家的时候已经得床上拉床上尿了,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照顾现在能自己下床大小便了,老人老了,所以商量赡养的事情,我妈妈主张老人每家侍侯二个月,其它家庭给侍候的人每月一百元钱,如果老人在哪家走了,侍候的得钱了,没侍候的省力了,公平合理,后来他们一人扔下二百元钱说先让我妈侍候二个月,就这样,过了几天他们打电话了,大姑夫说养老人是儿子的事情,老姑夫说不应该贪这份钱要贪钱就离婚,就这样,他们又来商量,我妈说那就不要钱,每家侍候一个月,大姑身体不好不算他,二姑家庭困难也不算一个,其它5家轮流养老人,我妈照顾奶奶一个月了打电话给三姑,三姑的儿子不让送,就这样现在陷入了僵局,五姑跟老姑同意一人一个月,三姑不同意我想问下律师,如果这种情况走法律程序,应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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