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别人签订了两份买卖房屋合同,
更新时间:2010-04-04 23:14:09
问题描述:
法院10年3月16日法院法官找双方谈话,说解除合同,让我3天之内退还对方已付房款,3月19日法院就宣判了,判我按贷款支付利息,支付对方中介费·贷款手续费,违约金等。
请问合同按第一次签的还是按网签的为准。
未过3天法官就判决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是否应该按贷款支付利息,中介费是否应全额赔付,贷款未用是否应赔付手续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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