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签合同时曾说明交三金,而且这个工资远远低于这里的最低工资标准,这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3-31 10:09:15
问题描述:
09年5月毕业,经关系进入浙江某镇一家医院担任社区护士一职<市级,非卫生院> 因为还未取得大专文凭<函授>,只有中专文凭。且未持有职业证书,故无法担任院内病房护士。医院表示只要在入院后两年内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即可。之后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除了正常的我们管辖内的社区工作,还兼管了社区服务站内的药房药剂师一职。<其实我们几个人都没有药剂师资格证书,且并不是这个专业> 于是一边管着药房,一边要管着社区的工作。 用人单位签合同时曾说明交三金,工资530,入院半年后加奖金,年终奖另算,和职称,工龄,职业证书有直接关系。之后每个月工资是511.9元,半年之后工资是580,询问得知半年后奖金依然全无。原因是我们所管社区份内工作还未做完,说兼职药剂师管药房是白干无一分钱的补贴,甚感气愤,用人单位之前承诺的半年期限并无别的附加条件,并没有表示一定要完成全部工作到年底检查时才有奖金加,现在实在觉得很苦恼。而且这个工资远远低于这里的最低工资标准,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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