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死亡,死亡赔偿金
更新时间:2010-03-30 10:22:02
问题描述:
2010年3月19日下午两点四十分我表姐夫在甘肃定西的一个建筑工地从13米的网架坠落,当场死亡。包工头为我表姐夫的二姐夫,(以下简称包工头)当日下午听闻此消息后,我表姐家人跟表姐夫的家人连夜包车从进贤赶去定西,3月20号晚上包工头同我表姐及我表姐夫父母协商私了,责任全部由包工头负责,赔偿41万元,付清另外拖欠的5万元工资,共46万。当时我姐在极度沉痛的情况下又考虑到彼此是亲戚,也没有签什么协议。3月21号我表姐夫的尸体在定西被火化。3月22号全部家人带着表姐夫的骨灰启程回到进贤。 等回进贤25号安葬完表姐夫后,大家开始商讨赔偿金的事情。表姐夫83年出生的,表姐84年出生,有一个5周岁的儿子和一个2岁多的女儿,其父亲57岁,母亲55岁。包工头的钱一直没兑现,而表姐的婆婆和我表姐又起矛盾。具体分配是这样的:我表姐只有可怜的53400元,儿子分20万,女儿10万,父母106600元,且要求我表姐放弃其儿子的监护抚养权,如果表姐不放弃,其婆婆要其女婿包工头不要拿钱出来,所以我表姐只可以得到女儿的监护权和53400元钱,是否可以上诉。上诉又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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