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购房合同后发现有错,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3-27 15:00:13
问题描述:
我在09年时买了一套商品房,交房时间是2011年,在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发现我自己拿到的那一份购房人家庭住址错了一个字,其余信息都是正确的,而且可以确定当时签订的其余两份合同上没有错误(而且地址和购房人信息是售楼小姐填的),当时太匆忙没有看仔细。发现后我询问开发商,得到的回答是:那个地址只用来寄发一些不重要的东西,像收房通知一般先给业主打电话!
请问这样一份合同是否具有正常的法律效力,会不会在收房时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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