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无效婚姻
更新时间:2010-03-29 16:20:4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女方存在事实婚姻时(没拿结婚证),即1994年之前就与前"夫"生有一女,而在未解除事实关系的情况下于2000年与另一男结婚,在2000年生有一男孩,结婚时所需的资料女方没有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都没有,双方也没到场签字和按手印)当时手续不齐,说事后补资料,结果没补,所拿的结婚证是否属无效婚姻?于2005年才与前“夫”办理了手续(法院判的)。或者是否可认定为重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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