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年办的赠与合同公证。公证书效力还能继续履行吗?该怎么赔偿乙方的损失(公证书有约定)
更新时间:2010-03-26 07:52:41
问题描述:
您好!01年办的赠与合同公证。赠与人(甲方)与受赠人(乙方)(乙方未成年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相互承诺:甲方自愿将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赠与乙方(另二分之一爷爷的产权同时办理了遗嘱公证),乙方保证甲方对房屋的终身居住使用权。九年来,乙方始终遵守承诺,而甲方可能因为文化低,认为已办妥不愿去办过户手续,公证书未撤销。请问:1.公证书还有效吗?2.如赠与人过世,公证书效力还能继续履行吗?3.公证书失效与撤销有何区别?4.如果赠与人另写遗嘱给他人,公证书与遗嘱哪个更有效?5.甲方如坚持不过户,该怎么赔偿乙方的损失(公证书有约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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