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我负责吗
更新时间:2010-03-24 08:50:25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是师范学院的,今年7月毕业,我们现在可以出来实习,由于学校还有点事,就没出来外地,就在南昌找了家托管的事做。我和老板谈条件时,老板就跟我说:如果在接送小孩的时候和在托管中心出了安全事故,全部由我承担,她不负责。前几天就有个小孩回来的时候,在路上跑,结果摔了一跤,脚受伤了,医药费就是我自己出的。所以我现在都怕做这个了,因为我们这托管的都是七八九岁的小孩,上次出的是小事,要是以后万一出个大事,我哪能承担的起啊?
所以我就想请问下各位好律师,如果在托管时小孩真的出了安全事故,真的全部责任由我承担吗?而且老板没有和我签合同,请问下,我是不是应该和老板签个合同?如果要签,内容应该包括哪些?(真诚的谢谢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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