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还能要的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0-03-23 18:04:33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教育单位工作,当时签约时学校要求上交2000元押金。我教的是高一6个班,总共是11个班,另外一个和我带平行班的老师由于和学校发生纠纷辞职了,于是学校就强行要求我把剩下的5个班接下来,也就是高一年级11个班都让我带,还说每个月加300元工资算是法外开恩了,我现在的工资是每个月1400元,学校存在明显的同工不同酬现象,由于劳动强度太大我拒绝了学校的要求,因此被学校解聘了,理由是我不服从学校的安排。并且2000元押金和两个月的工资都不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