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后发现天然气欠费灾后重建费
更新时间:2010-03-21 09:06:57
问题描述:
我买了套二手房,签定了买卖合同,顺利办理了过户相关手续,现在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变为我地名字.但是当我们搬进去后到天然气公司续气时他们告诉我:原房主在装修安装天然气时用地是按期付费方式,即共欠费2000,分摊到每次续气价格中,即价格比正规价高的多,我续了100方气要多交70+元,这样直到2000扣完后买气才是平常价.我立马去看我们鉴定地合同,上面有一条:与甲房产权有关地纠纷或者债务问题均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关地民事责任.请问:原房主欠地这个天然气费算不算他地债务?(签合时我不知情这事) 我是否可以用这个合同效力要求他结清欠款?维护我地权益?另外这个房子有一笔灾后重建款,约1000+元,是国家灾后重建发下来后在小区重建后剩余款,分发给每户,这个房子是灾后11月份交易地,小区名单是他地名字,现在原房主想把这笔钱他领走,这笔钱是重建房的,房子已经是过户我了,他是否有权力领这笔钱?是否该我领?-----急切期盼法律专家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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