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发生了医疗事故,可以向医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更新时间:2010-03-21 10:08:56
问题描述:
我09年6月二号在一家私人医院做了阴道缩紧术,结果手术失败把我的直肠弄了个洞,经上海的专家诊断为直肠阴道漏,然后做了造口,一个多月后,再一次手术修补直肠,修补后过了六个月又再一次做造口回纳手速,也就是说,因为手术的失败,让我承受了三次手术,挂了半年多的大便带子,肚子上留下了很大的两个刀疤,我现在想要他们赔偿我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还有就是疤痕修复费,请问现在的法律精神损失和疤痕修复费在法律规定上有这一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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