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更新时间:2010-03-21 08:42:44
问题描述:
我于1976年在本村购买一处房产,双方签订买卖协议并且过户本人名下,有土地使用证,本人又在1983年因屋内有白蚁申请并经市级批准得到一处宅基地,于同年盖新房子一处,近年由于经济的发展,村里要改造新农村,想把我的两处房产都拆迁,可以房权转换也可以给与经济补偿,但村里以每人不能有两处宅基地为由,对于1976年我所买的房屋只给很少的补偿,别人是每平方是2000元,而我的旧房子只给共12000元(旧房子是77平方米)。我不同意村里的补偿,我想和别人有同样每平米2000元的待遇,所以想和村里打官司,不知道我能赢吗,我只想得到我应有的补偿。请那位律师给予具体的回答,如法律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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