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应该给他们土地
更新时间:2010-03-19 11:29:20
问题描述:
我家一直种地,在一九九六年的时候从生产队承包了一块土地,这块土地原是我奶奶和姑姑的口粮田,但是由于他们长期拖欠农业税,生产队已经收回,我们又从生产队包回这块地的一半,另一半由别人承包,但当时都没有手续,2003年政府和村上和我们签订了土地承包使用证,有效期到2028年,可是在今年土地被征用,奶奶和姑姑回来要地,声称这块地的补偿款应该是他们的,还要起诉我们,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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