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租住月租房时,不给予结算退还剩余租金”。是否合法有效。就是仅有的口头协议。
更新时间:2010-03-19 18:27:5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请问我在租住月租房时,房东要我们签的出租协议里有一条:“租住人提前退房,不给予结算退还剩余租金”。这种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我确有事情要提前退房,就真的不能找房东拿回剩余的租金吗?而如果当初没有签署任何协议,就是仅有的口头协议。这样又该怎么处理?请帮忙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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