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商品房退房问题
更新时间:2010-03-22 00:15:55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老公于2008年2月买的由当地私人开发的商品房,本来是约定2009年10月份交房,但是开发商延期到2010年1月才交房,现在开发商不给开具发票,如果开发票要我们自己缴税。
并且我们当初签订合同约定的是85平米,现在开发商要我们付90.7平米的钱,而且公摊面积明显不合理,高于其他的开发商楼盘很多。
买的时候开发商没有给我们提供户型图,一直没有看到户型,完工后我们对户型很不满意,完全和我们之前说的不一样,我们现在要求开发商退房,但是开发商说已经给我们办了房产证并和我们要1万的违约金
请问律师这房我们在不支付违约金的前提下我们能退这个房子吗?违约责任是否在他?在合同中有一款约定是合同平米和实际平米超出百分之三,我们有条件退房,是否可以依据这个款项和开发商协商退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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