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店赔偿
更新时间:2010-03-18 12:10:15
问题描述:
律师:
你好, 我现在一关于酒店赔偿的案子想咨询一下.
事情是这样的: 去年10月6日,我和我怀孕七个月妻子在一酒店举行婚礼,在婚礼即将结束,我们走出酒店婚房时,我妻子因为怀孕行动不便,想在婚房的门框上扶一下走出去,但当扶住门框时,门框上的铁皮划了我妻子手心一道口子,因划破血管而导致了大量的出血,缝了四针,并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在医院打了破伤风针. 并让酒店的老板写了了保证书,以后胎儿要是有什么情况他负全责,现在小孩子已经出生,身体没有什么特别的状况,就是有一耳朵一直测不出来.
酒店跟我们签订的合同总的金额为10000, 签合同时已付订金2000, 事情发生第二天我们跟酒店老板谈好以剩下的8000作为我妻子受伤的补偿(当天晚上酒店有拿出一千元来作为医药费), 但是没有白纸黑字的写好,就这样口头上说一下, 也没有任何录音.
然而事情过去四个多月后,酒店打电话来让我们去补交剩余8000的款项.
请问现在我们应怎么样做对我们比较有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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