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写借条给她,还可以拍卖我的房子,我又不是不还给她,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处理这个事情(她有条发给我的信息说:
更新时间:2010-03-17 11:06:55
问题描述:
09年2月左右,我个人准备和公司合作服装特卖活动,由于资金有限,有一个朋友愿意和我一起,但当时我也吃不准会做的怎么样,就和她说:如果亏了的话就算我的吧,她拿出了50000元,结果二个月后和我合作的公司看销售不是很理想就结束了合作,把押金也退还给了我.我那朋友知道了这个事情,7月份就把我约出来,让我写借条给她,我想既然当初同意的事情就要做到,欠条上写的是8月份还给她,由于当时的活动有亏损,所以她当时口头也同意每个月可以按我个人能力(每个月1500-2000)分批还,从11月份开始我也在做我当初的承诺,现在3月份为止我已经还了她10000了,可她现在以家里有事为理由要我一次性还清,不行的话就上法院起诉,说还可以拍卖我的房子,我又不是不还给她,也在按月还,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处理这个事情(她有条发给我的信息说:如果要她承担亏损不是不可以,出具发票,当时是我一个人在经营,不是我不想认帐,只是分批还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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