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把一百块要回来,是否合理?是否有权要求他返还一百块?
更新时间:2010-03-16 17:05:13
问题描述:
去服务公司做打字校对的兼职说要收取三百块的服务费,我们只有一百块,对方说可以作为预留名额费,在有稿子的情况下先帮我们把稿子留下,等我们补齐欠款后并签订为期三个月的合同后才会把稿子给我们,在合同期内我们如果不想继续必须先提交一份申请,回家后发现这可能是一家不正规的公司,并且发现要签署的是一份劳动协议,因此我们不想做了 ,现在想把一百块要回来,对方以那是押金并已经给我们留了稿子为由不予返还,请问他的做法是否合理?我们是否有权要求他返还一百块?这家公司是北京...劳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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