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多了,没有签合同,学校也没有交三金,咨询一下他这样的条例合法不?有没有约束力!
更新时间:2010-03-15 12:38:49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私人办的英语辅导学校工作,工作一年多了,没有签合同,学校也没有交三金,我只有刚进学校的时候被扣了三百元的押金,但也没有打条。现在我不想再那干了,就又找的别的学校,也是同样性质的英语辅导学校。我原来的校长在得知我又找了新学校后,在教师管理条例上加了一条:学校老师辞职后,半年之内不得在同样性质的学校任教,否则讲处三万元的罚金。我想咨询一下他这样的条例合法不?对我这样的老师有没有约束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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