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什么罪起诉
更新时间:2010-03-15 00:17:24
问题描述:
晚8点左右,A丈夫B从家中去岩头上(地名),途中遇村妇C,因土地纠纷引起争执。
B赶回家,将上述事情告诉A,A担心C上门寻事,就叫B栓上门到邻居家.
约20分钟后返回家时看见C的丈夫D和E手持木棍击打家门,并恶语谩骂,A大声喝斥,二人立即向A扑来,A因躲闪不及,被击中A上嘴唇、头部、右手等,A转晕到在地。A丈夫在家中听到呼救,出门被D随即用木棍打到B头部,,随后头部被击中两木棍,造成头部肿胀、头晕,倒在地上。
造成A头顶部6CM皮肤挫裂伤,深达骨膜,上嘴唇长2.5CM挫裂伤口,深达皮下,当场昏厥;还将A丈夫B打伤。春节期间住院13天,花去医疗费共计5760多元。两被控告蓄谋闯进A家,持凶器伤人,寻衅滋事,穷凶极恶,给A和A丈夫B带来巨大的身体和精神伤害以及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坏,威胁到人身安全,危害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请问:1.能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二百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起诉DE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2.而当地派出所只强调B错,两起事件有因果关系,认为DE没有在错,这样地说明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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