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到期没有交房,是不是应该要我这几次去的路费,是不是也应从我交款日算利息?
更新时间:2010-03-13 07:52:38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
我2006年在西藏买一套房子,因到期没有交房,后我要求退房当时也同意退房,说钱来再在退,退房利息是从交房日算起,按万分之四给,我当时想给了就先不要说别的了,没想到来年又没给退房款,事又过一年多.请问律师,这个月终于开挺把,您说开庭那天,我是不是应该要我这几次去的路费,(我一直在成都市等房款).再一个是不是也应从我交款日算利息?麻烦您,看看我应先做什么应对以免遭受损失.在这里面先谢谢了!过几天就开庭了我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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