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后,能否以试用期期间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而去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更新时间:2010-03-12 22:02:15
问题描述:
在一家公司工作近2个月,但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公司也从没书面或口头通知我签订合同,因此我想请问:
一、 现在我主动辞职了,是否仍然可以以工作过程中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而去仲裁公司?
二、如果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我应该要求公司怎么赔偿我呢?09年12月入职,2010年1月11号离职,赔偿应该如何计算?社会保险应该怎么补缴?
三、公司是否还应再支付给我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四、我只是提交了辞职报告但是没有办理任何离职手续,辞职报告也没有任何领导签字页没有任何工作交接,还有大概300元左右的工资没有拿,现在公司以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以及工作交接为由扣除300元。
五、根据以上情况我仲裁能否百分百胜诉?仲裁费用需要多少?
非常期待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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