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盗窃罪
更新时间:2009-01-22 23:19:17
问题描述:
我在某大型商场卖饰品专柜上班,可我不想干了,又没有提前跟公司打招呼,我们柜台可以内购,我把卖内购的钱(756元)就带在身上没有交,因为公司允许可以不交内购的钱,从下月个人工资里扣。于是我就给公司打了电话说:家里有事要请一个星期的假,暂时去不了,不行公司再请人吧!可公司说没批准我请假,让我必须第二天把内购钱交来,我说从我下月工资里扣吧,因为公司还压着我下半个月的工资(800元),公司说不行,不交的话就要到派出所告我盗窃罪。我是不想交,因为没跟公司提前说我不想干了,我怕交了以后公司不发我下半个月工资。(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在这家公司干了两个月)请问我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或者别的罪。如果我一个星期后把钱交回去,那是否构成犯罪。因为我并没有跟公司说我不干了,我只是请一个星期的假。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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