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2008年我和三个人合伙开了一个工厂,我想起诉要回属于我的第一:还有一个投资人是用我的房子抵押贷款以后投资
更新时间:2010-03-11 23:22:59
问题描述:
现有这些情况咨询一下
2008年我和三个人合伙开了一个工厂,说好了每个人有四分之一的股份,由于一个人投资比我们多一些,说好赚了钱先给他那多出的一部分,然后去年由于金融危机生意不好做,以至于他们现在提出分家,但是工厂位置,还有所有的设备全部在他们村,现在说什么也要把投资收回去才能分家, 由于去年没有盈利,所以这个根本做不到收回投资,所以分家的事情总是也谈不清楚,现在已经到了反目的地步,我想起诉要回属于我的
第一:厂房租赁是我签的租赁合同
第二:有一部分设备购买的时候发票是我的名字
第三,合伙儿开工厂的时候没有书面协议
另外:
还有一个投资人是用我的房子抵押贷款以后投资,现在我想要回这部分钱,怎么办?
贷款合同是他跟银行签的,用我的房子做抵押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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