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诉讼时效20年”是否适合我现在起诉的条件
更新时间:2009-01-22 00:30:15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官司,第一次起诉因为没有确切证据,所以没有起诉第二侵权者,只起诉了第一当事人。由于当事人偿还能力有限,无力承担判决书上的款项,最终只给了我很少一部分钱。因为这次事故造成了我的身体瘫痪。可是在6年以后,我找到了新的证据证明了这次事故责任全在第二侵权者,我还能再重新起诉第二侵权者吗?据我了解“最长诉讼时效20年”是否适合我现在起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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