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与第二任妻子无子女,产权人为我舅公,请问在产权人名字不是我爸爸的情况下,是否有法律效益。
更新时间:2010-03-11 14:30:37
问题描述:
爸爸于2006年二婚 ,婚后与第二任妻子无子女,于2010年正月因病离世,生前居住的一套房屋,产权人为我舅公,但是爸爸在2008年给他第2任妻子写了一张纸条,说房屋归第2任妻子所有,请问在产权人名字不是我爸爸的情况下,爸爸写的这张纸条是否有法律效益。急盼帮助~~(房子是的钱确实是我爸爸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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