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帮忙解答难题,谢谢!
更新时间:2010-03-12 00:08:56
问题描述:
我朋友是做KTV服务员的,他看K房时叫了主客的朋友(是内部员工)出来房外,叫她帮忙把小费单拿给主客签200元,她没有帮我朋友,但是她说可以给我朋友钱,我朋友说200,她也同意了,她无所谓,不计较,就拿了200元现金小费给我朋友,但是我朋友一直没有承认,后来事情曝光了,他也勇敢承认了,还写了检讨书,公司领导说事态很严重,索要小费要处罚20倍罚款,要上交200人民币充公,还说我朋友损害公司财物,请问要罚那么多吗?合理的话大概会罚多少钱,这算不算是索要小费?如果投诉到劳动局有用吗?会不会有什么不好?麻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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