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析产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3-10 12:07:40
问题描述:
1994年由村委和三个村民(A、B、C)四方合股(村委一人和村民A、B为董事会成员),于1995年注册设立企业。又于1997由三个村民签定析产协议(析产协议中B、C不再是股东)(违反了企业章程中"不经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增减股东"的规定),此后企业由村民A经营。期间,村民B于2001年以自己要借款需要担保为名向A借出企业公章和A的个人印章。但在借到公章后,B却以该企业名义向银行贷款50万元。
问:1、协产协议是否有效?依据的法律条文
2、B的行为是否有刑事责任,是否已过时效?依据的法律条文。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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