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因公司变更、改为现公司(北京金都世纪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在2007年4月1日从新签订了新的合同为期一年
更新时间:2010-03-10 08:34:56
问题描述:
我是个电工,我是2006年11月6日到这公司的,2010年4月1日合同到期,这期间还签了原宝联物业一年合同,后因公司变更、改为现公司(北京金都世纪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在2007年4月1日从新签订了新的合同为期一年,后到期在续签两年合同。现在公司不承担原宝联物业的责任。即工龄就不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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