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三人,成家后同住,家中住房系三人共建共有,大伯叔叔在乡里居住,是否还享有原房的继承权。
更新时间:2010-03-08 23:12:30
问题描述:
我父亲是崔各庄乡人,兄弟三人,成家后同住,家中住房系三人共建共有,我父在市里工作居民户口,大伯叔叔在乡里居住,1982年三人协商分家,我父分得住房五间,三人系口头协商未立书面文书,因我家住市里,所以老家的房一直由堂兄弟居住。我父1998年回乡,户口转回乡。我父于2005年去世。做为子女的我们都在市里工作,所以房子仍由堂兄弟住,现在我已经退休,也准备回乡住,正赶上城乡一体化建设,我想问我们是否还享有原房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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