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投资公司贷款的纠纷
更新时间:2010-03-08 20:47:46
问题描述:
表弟因赌欠下赌债,让姑妈和姑父将所拥有的房屋在投资公司作了抵押贷款,首先去公证处作了公证,如果姑妈和姑父到时还不出钱,就有权将此房屋作价变卖,但是姑妈和姑父年纪大了,也不懂相关法律,当时签了一份所谓的合同,但是老人没有拿合同回来,每两个月付一次利息,在公证处的时候,签的利率是1.6%但是现在他们说半年时间到了,可事实上已经付了7个月的利息,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他们说再不付钱就要出10万违约金,如果当时是老人签了合同,但合同没有拿回来,对方又在合同上加了条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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