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的债务如何划分
更新时间:2010-03-08 07:53:23
问题描述:
在我结婚的那个年代,由于人们不懂婚姻法结婚的时候都只是摆摆酒席并没有办结婚证而生活在一起。我的第一次婚姻由于男方出轨而失败告终,但始终我们都没有办结婚证,我气愤之下带了三个儿女离开了他。几年之后,我又同了一名男子生活在一起并生下了两个女儿。但我两也并不和睦,他经常背着我在外面借钱做生意,但都屡屡失败,随之便亦欠下了许多的债务。这些都是债主上门向自己讨债才知。我们经常吵架,为了两个女儿虽然我们住一起但都是各顾各的。请问:我两次结婚都没有办结婚证并生有儿女,这样是属于非法同居还是事实婚姻?他们在没有与自己商量或告知自己的情况下所欠下的债务是否我有承胆的义务?那即使这些是有部分用在家庭的生活上,但自己并不知情呢?如果对方没有钱偿还,债主是否因此以自己和他们是合法夫妻要求自己全部偿还呢?合法吗?恳请律师能够用法律知识详细解答,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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