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仍在一起居住,离婚后所购房纠纷
更新时间:2010-03-07 19:24:01
问题描述:
91年离婚,离婚后二年为了照顾孩子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在一起生活,2005年女方的妹妹乔迁新居将旧房转让给她,并签了买卖协议。女方在2005年至2010年分6次将房款共计15万元支付给其妹妹,在2007年以女方的名字办理了房照。女方支付的15万元均为其前夫所拿。在一起生活的10多年期间,男方多次酒后殴打女方,在前十天女方又被男方酒后殴打长达30分钟,致使头部、胸部等多处受伤住院,男方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10天。现女方想彻底与男方断绝关系,不知道房子如何处理,请律师提供帮助,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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