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死亡的劳动纠纷
更新时间:2010-03-06 01:22:10
问题描述:
本人的父亲在一家合资企业就职,属于合同工, 今年的春节期间(大年29)单位放假,在上午11点半我父亲放假回家, 吃饭后下午1点半到公司发放的购物卷指定消费点购物, 2点半在该地点突发脑梗, 3点钟120到达医院, 于正月初一早6点半死亡。
有一前提是: 放假(父亲发病)当天的考勤是在下午的3点钟 , 还有就是一直是12个小时的工作日, 公司在这个问题上的说法是有4个小时算加班,但是加班酬劳并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的给予补贴。
事后公司给予我们5000的丧葬费还有适当的医药费报销。
请问律师: 该公司还有没有要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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