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不受理,不管我们是以什么理由起诉都不受理,是否受到欺诈的理由,法院就可以不受理吗?
更新时间:2010-03-06 00:48:29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我朋友现在在北京,我朋友的妈妈在山东烟台,2007年,朋友以自己的名义并出资在烟台给她妈妈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她妈妈自己选择并和开发商签合同购买,由于朋友妈妈的文化水平不高,不知道买房应看对方的五证二书,就购买了位于蓬莱的一套房子,后来我们发现该开发商根本就是无证不全,该房子也不是商品房,更不是我们原先认为的大产权的,属于小产权的房子,我们发觉上当受骗了,后来我们去找律师去当地的法院起诉,结果法院不受理,我们再到中院去起诉,同样是不受理,理由是我们买的是小产权的,不管我们是以什么理由起诉都不受理,更是以\\\"为什么我们买时没看五证二书\\\"的话把责任推到我们身上,我想看不不看证书是不能成为判断是否受到欺诈的理由,难道我们受到欺诈了,事先也不知道购买的是小产权的,而且开发商也没有销售权利,仅仅因为我们受欺诈的物质载体是小产权的房子,法院就可以不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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