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钱拖货,没开收条.后面货没有得.
更新时间:2010-06-27 08:10:35
问题描述:
2010年元月3日,经一个叫石**的人介绍,我到**镇买煤.在其姑爹(**镇人,石明全的姑爹)的带领下来到了位于开阳县三合村一个煤矿买煤.当天我顺利的购买了4万元钱是交给石的姑爹手中的煤炭,并拖走.第二天,也就是元月4日,我在次拿着5万元现金当着石明全交给了其姑爹.但没有叫其打收条!后由于挖机坏了,天色以晚,又有点下雨等原因就停止了装货,后算了下帐.5万元我总共要得172吨煤,但实际拖走了37.51吨煤.折成人民币是10879!总数就还差39121元!后面天气一直不好,煤也达不到我的标准,我就提出不要煤了,要石**的姑爹退还我剩下的余款.可其称款已上缴财务,无法退!在后来我得知其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我是付款人已将剩下的煤矿让其侄儿石**拖走.现在我要求其姑爹退还我剩的余款39121元,可其声称货已发走.与他无关.虽然他没有打收条给我,但我已录下其姑爹说的钱已收过,并且煤是被其侄儿拖走等话语.其姑爹还亲手写了一张帐目清单给我!我想求助律师给我个解决事情的方案!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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