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补偿金,合法要求!
更新时间:2010-03-10 08:59:07
问题描述:
你好!我厂的工资单分成3种,1种是770元减去61.6元,2种是一千多元,应付各种检查;3种是实发工资(日薪,月薪两种),签名被厂方收回,本厂管理人员没有人收到工资单的;月薪(底薪770元+津贴),有事情加班做完,是没有加班费的;后来,本部门事情少,被安排到生产车间做事,经常加班没有加班费;厂里的上下班打卡记录的电脑,逢每个星期两天,国家法定节日,是关掉的,上下班考勤由手工记录;请问:我怎样才能拿到加班费?加班费以什么为基数计算的?98年5月进厂,今年5月合同期满,厂方不续签,能拿到多少补偿金?一个月补偿金怎么计算的?怎样才能争取到合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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