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转让该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10-03-05 18:21:29
问题描述:
我家现有一集体土地130㎡,是我爷爷20多年前建造的!是分给我爸爸等3兄弟的。现因我大伯、叔叔已在别处建造了房屋,我家也向我大伯和叔叔支付了购买爷爷分给他们两家房间的费用。因为当时签订的《房屋转让合约》并无任何律师见证,也无第三方在场,但是双方都有按手印,请问这样的合约是否有效?目前这块土地是挂名在我奶奶名下,若我奶奶过世后,此土地是否只有我爸爸才是唯一继承人?若要把集体土地证的名更换成我爸爸的名字,又该如何去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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