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3-03 11:25:2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在打工仔,我就想知道公司有权力扣员工的工资吗?事情是这样的:我是09年12月14日入的厂,刚进厂时,人事部的说要够三个月才可以辞工,但是由于我有事要处理,因此我就在10年3月1日向公司提出辞职(辞急工)因为2月 份上班不够208个小时(放假了11天,我也请假了3天)所以公司就没发一分钱给我,实际上我上了13天的班,其中天天晚上加班,现在公司基本工资(401元)不发也就罢了,还连加班费(471元)一分未给我!你说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强调下,我进来已经差不多3个月了,到现在也没签合同!这个是不是也可以要求公司按2倍工资发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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