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方的这种做法是否违反法律2.如果赔偿,赔偿金额会是在多少范围内3.如果上诉,赢的机率有多大
更新时间:2009-01-19 00:36:27
问题描述:
2008年06月29日晚上我老公及其兄弟3人闲逛至发生地点,其中一人和对方刚开始发生了一些口角,经过劝说后双方也就不再吵了。但是当他们继续在行走时,突然冲出20多人对他们进行攻击,将其3人进行围殴。他们也不得已进行还手反击,后来因为实在打不过就报警了。
进入警署后,双方进行分别验伤,之后就一直拖着,直至去年12月警方通知需要双方进行调解。然后到了警署后,对方提出要求索赔30万,理由是对方的一名当事人有一只眼睛从原来的1.5,现在已降低到0.3左右。警署人员说这属于轻伤,而我方3人均属于轻微伤,所以要进行赔偿。但是经过第一次调解不成,昨天又去了第二次调解,还是谈不拢。警方居然将他们进行拘留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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