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合同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3-02 14:38:36
问题描述:
我的咨询内容:
许某从某商场租了一间门面以高价转租给了我,双方合同签订为一年,我付了许某半年的租金和1000元的押金,余下半年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到今年3月底正好半年,许某提前向我索要租金,因为这个商场管理混乱,整个商场一半都张贴出租或转让等信息导致生意无法经营下去;于是我提出解除合同。许某不同意,扣押我1000元的押金作为违约金并且提前一个月就要锁门不让我做完最后一个月。几经商量都没有成功,我就放弃了,不再和他纠缠;许某仍不罢休还再次要我赔偿他的经济损失。请问我们之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能否反过来起诉他?如果我不通过法院解决那还有哪些其他的司法部门可以解决我们之间的纠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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