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维护公民财产权吗
更新时间:2010-02-27 11:39:41
问题描述:
2009,的夏天我和女朋友去琴坛,村办事,因为天气太日,我们就下到离办事的村庄,的3,8公里的山涧小河里洗澡凉身,我们有继续上路,到了0,8公里的地方看到。琴坛村民张春福他同我的车到他的村上,我还在办事,张春福就来向我要钱,他说看到我们在洗澡晦气的,要拿出钱来去晦气,我就说我们洗澡对你有什么损失,小河大家都可以洗澡的有不是你个人的,我要走了,我就上车,张春福强行拦截车头,要我下来,那我下来了,张春福就一把纠我的领口强行拖拉15米左右,我把他的手拿开,我就说给你50元他不要太少那我没办法有给他50元,张春福才放我们走,张春福利用儿子在医院,当医生,先报警后去医院住院,说被我打伤了,我也没有打过他,为何要去住院,张春福目的就是他想住院疗养的钱要我出,,,他到法院告我陪他医药费,他起诉的理由是,生命权,健康权,他这样强行敲诈他人钱才是合法,还是犯法的,我可以起诉他的吗,我有权利维护公民自由权,和公民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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