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有领结婚证。请问银行的取款纸质记录和我的电话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他的这种行为是以民事起诉还是以刑事起诉,是否过了起诉期?
更新时间:2010-02-26 23:56:40
问题描述:
06年8月份我和男友举办了民间的婚礼,但没有领结婚证。半年后我提出分手,但他一直不同意离婚。之后分居一年多,08年12月30 *** 趁我不备偷走了我的银行卡。于当日在柜台上取走9000元钱。(他知道我的密码)现在事情过了1年多了银行的摄像已经查不到了但取款时的纸档记录不知道是否能查。他签的是我的名字,但字迹肯定是他的字迹。 婚礼前他没给彩礼,只是买的家具,期间有电脑(买时4000元)冰箱(800元) 洗衣机(600元)在我这。我认为在我这的家具是不能抵消一部分他盗我卡的钱的,因性质不同。请问是否正确? 另我曾电话问他9000元是否是他取走的,他承认是。这个电话有录音。 请问银行的取款纸质记录和我的电话录音能否作为证据?我的9000钱能否全额追回?他的这种行为是以民事起诉还是以刑事起诉,是否过了起诉期?是以怎样才能讨回? 9000元为我的个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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