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不是留案底?
更新时间:2010-02-25 15:47:46
问题描述:
我在北京某个饭店当经理时用职务之便侵占了1.5万元,因此被居留在看守所里待了15天,这期间家里人还了钱,老板也跟法官说不追究责任了,那次出来时以取保后审的形式出来的当天就回老家了,后来当年的12月末检查院的人让我过去一趟问了和以前一样的问题就至今一直没消息,我想问律师这样是不是已经留了案底?还有以后会不会影响以后孩子上有关军队大学比如国防科技大学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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