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闪离,男方打了女方,女方要求离婚,赔偿了8万,已经办理离婚,这8万能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0-02-23 20:39:29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我是第一次来这里,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事情的是这样的,我们闪婚后,发现他并非我给我说的那样,他发现我发现了,就说要把我搞死,所以我就不敢回家,于是结婚第二天晚上我们吃过饭后,我就到宾馆住了一晚,他怀疑我和别的男人发生了什么,就动手打了我,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我们是协议离婚的,他要求赔偿他家结婚所有花费,才同意离婚,离婚协议上是写的无任何财产分割,无共同的债权债务,无之女抚养问题。除此之外,我们给了他八万块钱,他并给我写了一张收条。现在我想拿回我结婚时买去的东西,包括我结婚的项链衣服这些,他家都不同意,我觉得很过分,我想咨询一下,我通过法律能拿回我结婚时买的东西吗?通过法律,我能要回那不合理的赔偿吗?如果 要拿回,需要哪些证据??谢谢各律师,请帮我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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