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纠纷
更新时间:2010-02-22 16:33:13
问题描述:
我与一老板合伙做生意,合伙时09年8月老板给我买了一部车3.6万,天天是我开车,老板不会开。结果生意做了一个月没什么起色,老板要卖车,我不甘心,认为生意一定能做好。不让老板卖车,并白纸黑字给老板写下协议如下:“如09年12月31日前不能还款3.6万,就将我的房子给你。”当时我以为这生意一定能赚大钱,等赚了钱再把车钱给老板,车归我。
做生意,他出钱,我出技术,实际我也出了些钱,半年来我一分钱工资没有拿到,赚也些钱也是老板自己拿着,我没有拿。
我的房子是农村里自己家宅子建的两层楼,这房子应该算我们全家人的,户口本的这种。我想问我给他写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车子不是写我的名字,写的是我朋友的名字,因为我朋友是当地人,过安检站不收费,当时给我朋友签了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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