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定金是否可以退,很急,请各位帮忙
更新时间:2010-02-22 10:58:52
问题描述:
昨天看中一套房子,当时付了定金500元,并没有签订合同!当时房东开据的收条内容是:今收到XX路XX号房租定金500元整,时间从2010年2月23日到2011年2月22日止.后来我因为别的原因不想租这套房子了,请问这个定金我要的回来么?
如果要不回来,时间从2010年2月23日到2011年2月22日止,这句话是否可以理解为是定金的有效时间,而不是一定要在2010年2月23日去跟他签订住房合同,也就是我可以拖一段时间再去签这个合同么?有法律依据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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