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支付了5万元的固定红利给他我现在想和他解除合同如果作为合伙投资又改怎么办?我能否要回我所支付的5万元?
更新时间:2009-01-16 06:19:50
问题描述:
王某与去年投资给我(自然人)5万元用于解决经营上的困难,而我则以我经营的公司(法人是我老婆,我没有公司的股份)作为担保,王某不参与经营管理,他不承担经营上的亏损与盈利,我每年以销售的20%作为利润分给王某,但最低要满足5万元,我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以及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都与王某无关,合同规定时间为2年,所以一共要返还王某2年的时间的利润,然后再偿还本金5万元,我现在刚过了一年,王某找我分配利润,由于公司亏损,我还是支付了5万元的固定红利给他
我现在想和他解除合同
请问律师,这件事是定性为债务关系,还是投资合伙关系来处理?如果是债务关系的话,我已经以固定利润的名义嗦支付的5万元是不是应该算作退还他的本金?我再以同期贷款利率来支付利息就可以解决这件事了吗?
如果作为合伙投资又改怎么办?由于公司全年亏损,我能否要回我所支付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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