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动迁款对方拿不出,能要求强制执行房屋产权吗?
更新时间:2010-02-19 10:06:58
问题描述:
你好,问一下我正在诉讼离婚,年后开家庭,当时结婚时男方家里还没有动迁,儿子出生后他们家动迁,儿子户口原本是报在他家的,现在对方不愿拿出儿子的钱款,称钱款已经用来买房子,他家总共分了两套房子,一套是我儿子他和他外婆,一套是他爸妈,现在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拿房子,因为现在我也没有地方住,我爸妈家也是一室一厅,四个人挤在一起,儿子从出生除了自己生病住院期间无法照料,对方是动迁分的钱款,然后买的动迁组给的房子,现在两套房子都是我孩子父亲的名字,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其中一套房产是否可以得到法院支持?若不够我可以补贴一部分,我户口不在其中,但动迁是生完孩子后的第二年才动迁的,现行房屋拆迁协议已经看到,总计是74万左右用其中53万左右买了动迁组给的两套房子,一套63。19平方(他在其中做了手脚把分得小的一套写了三个人的名字)一套71。22平方,均价4000元/平方,现在如果要现金儿子份额价格是多少?如果他只能付出15万现金,那还剩余多少钱款?若对方目前无法付剩余钱款,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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